建造師不足,300多項資質或被撤回!資質改革后將對人員要求放寬
發布時間:2021-07-08瀏覽:
建造師不足,300多項資質或被撤回!資質改革后將對人員要求放寬
近日,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對2020年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未整改企業的督辦通知》。
其中有3家設計企業、3家監理企業、74家建筑業企業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不滿足的原因均為注冊類專業技術人員或注冊建造師數量不滿足要求。涉及300多項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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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責令相關企業限期改正,整改期限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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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即日起相關企業不能承攬新的工程,我區各級住建主管部門不再受理相關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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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期滿(截止9月25日)仍未達到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我廳將撤回其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在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站上予以公告。
資質改革后人員要求會放寬嗎?
?2020年11月,住建部發布《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到做好資質標準修訂和換證工作,確保平穩過渡,設置1年過渡期,到期后實行簡單換證,即按照新舊資質對應關系直接換發新資質證書,不再重新核定資質。
方案提出放寬準入限制,激發企業活力:制定統一的企業資質標準,大幅精簡審批條件,放寬對企業資金、主要人員、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等的考核要求。
?2020年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的通知》,試點地區包括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廣東省、海南省。注:試點時間統一延長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之日。
?2021年3月,住建部發布《關于擴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權限下放試點范圍的通知》。試點地區新增河北、內蒙古、福建、山東、湖北、廣西、重慶、貴州、陜西等9省(區、市)。注:試點時間統一延長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之日。
?2021年6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下發《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方案提出:
要精簡企業申報材料,不得要求企業提供人員身份證明和社保證明、企業資質證書、注冊執業人員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所以說,對于人員要求一定會比原標準有所降低,這對中小企業是個利好消息。
核查名單
文件原文:
各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建設工程企業:
我廳于2020年開展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日以《關于2020年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情況的通報》(藏建市管〔2020〕168號)在全區范圍內進行了通報。截止目前仍有3家設計企業、3家監理企業、74家建筑業企業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現就有關問題整改進行督辦: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保持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滿足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的規定,現責令相關企業限期改正,整改期限3個月;從即日起相關企業不能承攬新的工程,我區各級住建主管部門不再受理相關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申請;整改期滿(截止9月25日)仍未達到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我廳將撤回其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在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站上予以公告。
請相關企業高度重視,盡快進行整改,也可即日起通過“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自行申請注銷相關資質;各地(市)住建主管部門要加大督導力度,加強政策指導,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附件:
1、《2020年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勘察企業注冊人員核查情況表》;
2、《2020年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設計企業注冊人員核查情況表》;
3、《2020年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監理企業注冊人員核查情況表》;
4、《2020年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建筑業企業注冊人員核查情況表》。
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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